广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 2016-12-15     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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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 4工作原则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原则。

        2 组织体系

        2. 1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省人民政府或授权省通信管理局根据需要成立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省长或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副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或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担任总指挥),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省公安厅、安全厅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广电局,省铁投集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民航中南管理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南方电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广铁集团,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测、分析省内经济形势及发展状况,对宏观经济进行预测、预警,组织协调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监测恶意干扰广播电视的无线电信号,并进行定位;组织协调省有关单位政务信息网络的安全防范、保障和处置恢复工作。

        (3)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协调学校(不含技校,下同)、托幼机构及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4)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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